回忆总是如此,当你已经觉得把一个人忘了的时候,它便会在梦中跳出来重新把过去撕开,让你防不胜防。
其实挺羡慕那些执着的人,可以“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而自己两年就可以轻易把一个人忘了,哪怕忘不了,也不会勇敢的追寻。
总是把一个人放在心里,就会变成一种习惯。久而久之,就忘了是喜欢,还是习惯了喜欢。
在感情面前,别作,不要把一个人对你的好,像白开水一样喝过就忘了,而对你的不好却像种子一样在你心里生根发芽。
我曾下决心把一个人忘了,我觉得我能做到,因为时间证明,忘却是件挺容易的事,只要扛得过那些分分秒秒。可是后来,我发现忘却之后再次捡起,也是件挺容易的事,因为再理性的人,也扛不过镶嵌在分秒中的记忆。
是不是每个人都有一段这样的经历,把一个人封在心底的箱子里,想起来了,打开看一看,看过了,心疼了,酸了,在封回心底的箱子里,反反复复的,一遍又一遍的,好了伤疤忘了疼。
听说把一个人的名字写在纸上,叠成飞机在楼上扔下去,你就会忘了那个人。如果可以,我想忘了你。
过了就过了,无需过多的怀念,最好的忘记不是真的把一个人忘了,而是再次想起时,心中却不再有波澜。人必须向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