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世界变得怎样, 只要能和你在一起, 哪怕是悲伤,也会闪闪发亮

秋风吹过,夕阳落于山峦,一些人会遇见另一些人,相遇的契机或者并不高尚,大家也是毫无共同点的两种人,却会擦出无比闪亮的火花。这种遇见,往往不会一生一世,但一霎那,即是永恒。

“人和人大概是因为空气而相互吸引的吧。”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诗史曾这样说过。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吸引并不是因为性格和相貌,而是空气。是一个人向周围散发的空气。我相信有这种动物性的东西存在。” 透觉得诗史就有一种动物性。在她身上能改到一种自己没有的力度和活力,常常让自己不知该怎么才好。

爱情应该在的地方,只有某个人的心里。

“······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谁都没有受过伤。即使天生有些残疾或者什么毛病,或者是出生在缺乏温暖的家庭,出生的那一瞬间大家都是健全的,没有受到丝毫伤害。很难得,对吧?可是出生以后,人就开始不停地受伤害了,一直到死,伤口只会越来越多。不管谁都是如此。”

生活在一起和心心相印是不一样的。

两人每天都在开着空调的起居室里铺两张席子,各躺一头。七月的太阳迟迟不肯落下,两人在半梦半醒间透过玻璃窗望着天空,枕着双手,任三天没剃的邋遢胡子恣意生长。

保护别人的记忆总是模糊不清,被别人保护的记忆才能渗入内心深处。

既然无法引起大地震,把全世界的人都杀光,那么想也没有用,只能在这个世界中活下去。 “人生是恋爱的敌人。”

耕二喜欢大龄女人是有理由的,就像他曾对透说过的那样,并不是因为大龄女人的身体有什么特别,或者是因为她们无需为钱烦恼,也不是因为和她们一起走在路上会引人注目,更不是因为她们不会严肃地追问将来会怎样,而是因为一个极为单纯的理由。

东京的天空到了夜晚也很明亮,甚至能看到云的形状。

并不是什么都不了解就陷入爱情,而是正因为不了解才陷入爱情。因为一无所知才被吸引,所以才想了解更多,才想接近对方。

自从下定决心,一切忽然平静下来,而且有一种出人意料的美。

不过我很清楚,我去了也没用。 我们一起生活的时候,如果我做了噩梦,健吾肯定会睁开眼睛,紧紧地抱住我。无论是多么可怕的噩梦,只要依偎在他的怀中,立刻就没事了,即使他的动作只是单纯的,仅仅是条件反射,即使在抱紧我之时已经响起了鼾声。 而我却无法拯救健吾。

但是,我到底该怎么办呢?笑子之所以那么强烈地希望维持现状,也是因为她也隐约感觉到,一成不变是不可能的。

我非常喜欢新村,觉得除了他,任何人都算不上真正的男人。只有新村才是我的生命,我的人生,我的至爱,我的全部。只有这一点可以向上天发誓,永远都可以挺起胸脯来这样说。 我一直小心翼翼,不让自己更喜欢新村。

无法忍受的,并不是不能和睦月过性生活,而是睦月竟然如此体贴。所谓拥抱水的感觉,不是缺乏性生活造成的寂寞,而且自卑和相互顾忌造成的憋闷。

夜晚的公园是兄弟俩成年以后的游乐场。他们不止玩纸飞机,还会玩接球游戏。两人都不擅长运动,但都自认为在传接球上有一手,甚至还想在将来有了女友或妻子后,四个人一起到夜晚的公园玩。这样的想法说出来实在奇特,因此谁都没有说出口。

诗史什么都有:钱,自己的商店,还有丈夫。

“我对自己的人生很满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诗史这样说道,“虽然说不上特别幸福,但幸福与否又能怎么样呢?”

夏天,他们无数次赞美这个季节。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已经不用在意流汗,不敢多喝水了。(明信上高中的时候,光用止汗剂还不放心,连父亲的古龙水都拿来用,结果香味太呛,被同学赶出了教室。)即使不会游泳,也可以用浮板;即使没有驾照,也可以去旅行;即使没有女友,也有很多开心的事可以享受。

透觉得诗史就有一种动物性。在她身上能改到一种自己没有的力度和活力,常常让自己不知该怎么才好。

“在这儿一起读书的感觉很好的。要是还有月亮,气氛就更好了。”

不是嫉妒摄影家和诗史那么亲切的接触,而是嫉妒他的年龄。这个人知道自己无法知道——可能永远也无法知道——的那个诗史。

恋爱不是用来谈的,而是用来沉醉的。

“所有的人都想见你,所有的人,这是为什么?你呢,却总是天南海北的,竟然毫无理由地跑到香港那小地方闲逛去了。” “小地方。”华子重复着,似乎觉得可笑,“梨果,那你呢?” 华子仍在微笑,但表情很认真。 "什么?" “你说所有的人都想见我。”华子低着头,喝了一口茶,“梨果,你也想见我吗?” 我无法回答。我觉得不能接受华子的拉拢。 “我想见你。”华子说的时候,没有看我的脸,“我经常想起你沏的怪味茶、你哼唱的歌曲,还有早晨你出门前喷的香水味。” 声音充满真挚。

在彻信看来,明信气质不凡,但不够大度。他经常服用肠胃药,大概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过去确实是强大的依靠,自己一被小伙伴欺负,他就会强硬地把自己带走。比起自己的同学,彻信和哥哥以及哥哥的同学更亲近。恐怕正是由于这一点,彻信一直远离孩子之间无聊的领导权争夺和阴险的学业竞争。在他眼中,明信正义感强烈、知识渊博、一丝不苟而又性格温柔,看起来格外耀眼。

间宫是这对兄弟的姓氏。两人都没有真正交过女朋友。因此就算说到失恋,也只是别人啪的一声或是吧唧一声踩烂了他们单方面日渐升温的好感。这种好感往往温柔平和,但有时也会因为焦躁变得激昂。他们很注意个人卫生,刷牙和洗头都很勤快,而且心地善良。但如果综合他们女性友人的意见,就会得出以下结论:长得丑,令人恶心,一股宅男味儿,穿着邋遢;兄弟俩住在一起很奇怪,看起来会在超市里死等傍晚的五十元折扣;一开始就排除在男友候选范围之外,不可能当恋人;可能是好人,但就是不想跟他们谈恋爱。

我觉得,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我既遇到了五岁的秋美,也遇到了十七岁的秋美。当然,秋美也对七岁的我和二十岁的我表示了欢迎。

喜美子穿著黑色的内衣。她身体瘦削,几乎一抱就能碰到肋骨。但是,也许是得益于学习弗拉明戈舞的缘故,她的四肢线条优美、肌肉丰满有力。不过,她认为自己的手太大,说自己的自卑感就来自于此。

透终于发现了不依靠任何人的、完全独立的自己,他对自己找到了真实的自我颇感满意。那是自然的、自由的,也是幸福的。而且,这样的自己完全是因诗史而存在的。

人生是在自己所在的地方完成的单纯事实

幸福与否又能怎么样呢?透当时根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不过现在,他却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懂了。只要是诗史给的,即便是不幸,也比其他任何幸福都更有价值。

虽然遭到了夕美的嘲笑,但直美觉得如果不在心上人面前单纯,就没有可以单纯的地方了。

明信简短地回了信。他被挤在车门边,一边看着玻璃窗外枯黄冬景一边按下发送键。也许对着哪里按下去都一样,但他还是不知不觉朝着窗外按,就像用遥控器打开暖气时一样。

“名字这么美的女人应该不会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