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应当向死而生,这样才能一早诚实起来。

无论是谁,下笔时所写的都是自己,不管是否自知。

从这些文字中,能够读出一种重访的倾向,想旧地重游、旧时再历,希望再度品尝别离时甜蜜的悲伤。从某些篇章来看,这本书就是回到我的犯罪现场的伤感旅程。可以看出,我也是个喜欢道别的人,这一点有证有据。有一篇记录了我在理发店跟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道别,因为他当时正要离去。在翻看我从许许多多的零碎文字中拼凑而成的这本书时,我始终不安地意识到整本书中都有句潜台词,即一视同仁

约翰斯很快就意识到用我时,有种独特的麻烦。尽管我时间观念强,又讲条理,但是我不知道“控告”这个词,电话上什么也听不明白。如果那些“特派记者”——他们是这样叫的——只是用自然的方式说话,我完全可以听明白,可是他们全都紧张兮兮的,非要按照“波士顿里的b”、“芝加哥里的c”那种方式,什么都这样拼,拼的时候,我一个单词也听不明白——我得听到这个词本身才行,我想我也有权听到。在电话上听一篇报道时,我会听糊涂,把“波士顿”或者“芝加哥”写下来,慢慢就听不明白了。不管怎么样,约翰斯看出来最保险的,是让我远离电话机和法庭,让我写点专题文章,这样的话,除了打字机上的空格键位置,别的什么都不需要知道。

我不了解那种罪行,真的。我想有很多女孩可能要说,像我领着艾琳所做的那次短途旅行属于非美性质一类,然而一定还有数以百万计日益年老的男性——现在正滑向年老话多的时候——他们深情回想自己涉世之初的那段时间,记得某次通向笨拙无能的类似旅程,它发生于生命中那段宝贵而短暂的时期。那一页是在爱情之前,由于常常翻及,页边已经卷了;而在那页之后,叙事上完全游刃有余,却已经失去了大胆妄为所具有的新鲜而疯狂的感觉。

它是上帝创造的奇迹,这种事情显然不可能再度出现。它在机械方面不可思议,跟之前问世的全无相似之处,层出不穷的产业也随之兴衰。作为交通工具,它不辞辛劳,平凡无奇,英勇无畏;经常地,它似乎把诸项品质也传染到了乘车人身上。因为其带来的欢腾的、无可追寻的兴奋感,我们这代人视它为“青春”的化身。在它隐入雾霭之前,我想以并非啜泣的一声叹息向其致敬,并随意写下几条,在形式上,多少不像西尔斯·罗巴克公司的商品目录那样繁琐。

结果证明,我作为记者是百无一用,干了十一个月就被炒掉了,不过是在我跟平衡物有了一次缘分之后的事。

我在西尔斯·罗巴克公司新的一期邮购商品目录上看到,如今还能买到1909年款福特T型车用的车轴,但是我没有上当。辉煌岁月已经渐去渐远,末路在望。这期商品目录上,T型车的零配件只有一页。然而谁都记得鼎盛之时,福特车小配件栏目的内容比男士服装的还要多,几乎赶上了家庭用品的。最后一辆T型车生产于1927年,这种汽车正逐渐淡出学者们所谓的美国场景——学者们这样说,是轻描淡写了,因为在伴随着其长大的几百万人眼里,福特老车实际上就是美国场景。

到了我这把年纪,拿掉什么东西正是求之不得。长着中鼻甲骨过了半辈子,除了最斤斤计较的人,谁都会觉得够意思了。

分析家曾企图分析过幽默,这类诠释性文字我读到过一些,然而并未有茅塞顿开之感。你可以像解剖青蛙一样解剖幽默,可是对象在解剖过程中就死掉了,除非你抱着纯粹的科学兴趣,否则看到那对内脏,肯定会觉得扫兴。

今天的幻想就是明天的新闻。

当时的白天是金灿灿的,夜晚昏暗而且怪异。如今,我仍会激动不已地回想起夜间在隆隆车声中的一次次关键时刻,当时我开向一块路标,加大油门,让车灯亮得能看清上面的目的地。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真正漫游过。我想到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别了,我的心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