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风厉,百卉凋残,晴窗坐对,眼目增明,是岁朝乐事。
如果平日留心,积学有素,就会如有源之水,触处成文。否则就会下笔枯窘,想要用一个词句,一时却找它不出。 语言是要磨练,要学的。
山家除夕无他事,插了梅花便过年。
写小说就是要把一件平平淡淡的事说得很有情致(世界上哪有许多惊心动魄的事呢)。 写一般文章也该如此。 要把一件事说的有滋有味,得要慢慢地说,不能着急,这样才能体察人情物理,审词定气,从而提神醒脑,引人入胜。急于要告诉人一件什么事,还想告诉人这件事当中包含的道理,面红耳赤,是不会使人留下印象的。 惟悠闲才能精细。 不要着急。
我所谓的"清香",即食时如坐在河边闻到新涨的春水的气味 好想尝尝
廿四桥边廿四风,凭栏犹忆旧江东。夕阳返照桃花渡,柳絮飞来片片红。
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
语言的目的是使人一看就明白,一听就记住。语言的唯一标准,是准确。
四围山色临窗秀 一夜溪声入梦清
好的语言,都不是起里古怪的语言,不是鲁迅所说的「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都只是平常普通的语言,只是在平常语中注入新意,写出了「人人心中所有,而笔下所无」的「未经人道语」。 平常而又独到的语言,来自长期的观察、思索、捉摸。
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像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子”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小时候的夏天,老早就起来了,刷牙洗脸后的头等大事不是吃,而是拿着粘蜻蜓的工具和小伙伴一起先玩一阵。我们这粘蜻蜓的工具和书中提到的粘知了的工具类似,只是我们用的是细竹竿加西铁丝圈。每一个小孩都有一个这样的工具,然后每天一大早,太阳还没有升起来,露水还没有蒸发,要好的几个小朋友就出门区卷蜘蛛网,卷了厚厚一层,用来粘蜻蜓。
中国过去讲「文气」,很有道理。什么是「文气」?我以为是内在的节奏。「血脉流通」、「气韵生动」,说的都很好。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时还会想起董林肯和徐守廉。我觉得这是两个对艺术的态度极其认真,像我前面所说的,虔诚的人。他们身上没有一点明星气、流氓气。这是两个通身都是书卷气的搞艺术的人。 认到极其无可奈何的时候,往往会生出这种比悲号更为沉痛的滑稽感。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
倾向性不要特别地说出。 在叙事中抒情,用抒情的笔触叙事。 怎样表现倾向性?中国的古话说得好:字里行间 无论怎么写,都会有倾向性的。
语言本身是艺术,不只是工具。 写小说用的语言,文学的语言,不是口头语言,而是书面语言。是视觉的语言,不是听觉的语言。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国家的人爱吃臭。 过去上海、南京、汉口都卖油炸臭豆腐干。长沙火宫殿的臭豆腐因为一个大人物年轻时常吃而出了名。这位大人物后来还去吃过,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文化大革命”中火宫殿的影壁上就出现了两行大字: 最高指示: 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 这段还挺好笑的。
一个作家要养成一种习惯,时时观察生活,并把自己的印象用清晰的、明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写下来也可以。不写下来,就记住(真正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到的印象是不易忘记的)。记忆里保存了这种常用语言固定住的印象多了,写作时就会从笔端流出,不觉吃力。
许多东西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对于中国书法的发展,一向有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以为中国的书法,一坏于颜真卿,二坏于宋四家。一种以为宋人书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宋人宗法二王,而不为二王所囿,用笔洒脱,显出各自的个性和风格。有人一辈子写晋人书体,及读宋人帖,方悟用笔。我觉得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是二王书如清炖鸡汤,宋人书如棒棒鸡。清炖鸡汤是真味,但是吃惯了麻辣的川味,便觉得什么菜都不过瘾。
我在美国吃过最臭的“气死”(干酪),洋人多闻之掩鼻,对我说起来实在没有什么,比臭豆腐差远了。 甚矣,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