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TeresaK”的自由作家的一篇文章:你不将就一切时,生活自然厚爱于你
我是个极度嗜吃如命的人,这一点上,曾经飙涨到200斤的体重就为我获得了无争议性当选权。
那时候,我对学校对面菜市场里1块钱一根的烤面筋、用一周不换的地沟油炸出来的油馍加香肠、还有超市里5块钱一大包的巧克力威化都爱不释手,尽管它们难吃了那么一点点,但便宜量又足,将就着填满口腹之欲也是极好的。就这样我在底层吃货的道路上,饭量与体重起飞。
可某天在好基友C君的带领下,见识了当时觉得贵炸天的W酒店的红丝绒之后,我就被美味秒圈了。做梦都想再吃一次的心情,迫使我只能卡掉所有现任零售的花销,全部打包送给了梦里都微笑的红丝绒。俩月之后,我发现自己居然神奇的瘦了……这对一个肥到人间失格的女青年来说,简直是莫大的欢心鼓舞。而为了避免在购买蛋糕时,店员用看蛇精病的眼神扫射我,我还被迫的找出了那么几件像样的衣服,捯饬下自己的头发,化上了点儿妆,让自己不那么惨不忍睹,这一切让周围的人开始也对我逐渐改观——原来你还是一个长得还算凑合的姑娘。为了对得起群众,我又开始了我人生史上那场惊世憾俗的减肥……
这就是传说中——一块红丝绒引发的血案。好了,不再扯淡,其实打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琢磨除了一个轮廓稍显模糊的道理就是——不将就一切,要就只要最好的那样东西。所以,在我娘苦口婆心的劝阻和我爹玩老泪纵横留我时,我还是选择了自己心里的城市,因为我不想从生活的起点开始,就将就一切。所以,在我觉得自己说英语口条太差的时候,强迫大熊回家就跟我拽英格丽续,因为我不想一辈子将就在永远听不懂英语对话的半文盲状态里。
同理,你不想将就满屏幕乱窜的鸡尾酒,那就喝1600一瓶的红酒,抛开比200一瓶的口感更醇厚不说,在价格的血红标记下,也不会因为便宜而贪杯,让你每一口都珍视且唇齿留香的感觉不比5毛一袋的散白来的痛快?
你不想将就TB货,那就买8000一双的,固然ta贵点让心有点儿滴血,但ta可以时刻匹配你的职位,提点你的站姿,穿上脚下生风奔走于各个地方,这是淘宝50双高跟鞋都不能带给你的舒适和愉悦。
你不想将就一个对象结婚,那就找最适合的另一半,不要因为家人催婚如催命的逼迫,不要妥协在年龄到了这种鬼借口下出嫁,甚至你不畏世俗压力去出柜,才有可能最终寻到良人,终身厮守,而避免最终觅得一个极品屌丝老来伴的窘境。
同理,当你想要获得更好的生活时,这种欲念就会催生你去奋不顾身的逼迫自己,比从前更努力,比别人更坚持,才能提早够到梦想的边角。
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偏激,只要过得开心,我也可以穿地摊货、逛菜市场、过平凡人的生活啊。没错,如果你甘于乐于平凡甚至卑微一辈子,忽视自己所有的能力和力量,你可以这样,但年老色衰的一日,面对那些你从未企及过的商界高度,从未穿戴过的珠宝服饰,从未领略过的异域风景,你会不会有一瞬间想把自己拍死的冲动?
20几岁的年纪里,除了自己我们一无所有,那为什么还要压抑自己身上那些对世界、对物质、对情感蓬勃的渴求?为什么要选择麻痹自己的欲望,将就着混日子,混婚姻,混绳命?那些原本你踮起脚、努努力就可能收入囊中的东西,全部在将就的理念下,失之交臂,就难道不会有一点遗憾?
何以琛可以为了一生所爱的赵默笙不将就,为什么你不能为了自己也不将就一下呢?何况,当你不将就一切的时候,生活也不会将就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