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我们旅行结婚,去了欧洲,走遍了欧洲的很多国家,一路用了很多交通工具,跋山涉水,看了无数壮观绮丽的风景。临出门前,我从市场的小店里花二百块钱买了一条简单的小白纱裙,导演从衣橱里拿了他的西装外衣,搁行李箱里就带出来了。
在欧洲的时候,还是初春,温度没有上来,寒流也没有离开。我就穿着那条抹胸的小裙子,冻得鼻涕都快出来了,和导演一路走走拍拍,拍拍走走地拍了我们的婚纱照。在欧洲拍婚纱照的经历实在是很愉快,老外们的热情开朗留下太多美好点缀。
我一辈子都听不到的关于我脸蛋的夸奖,就在欧洲走的那十几天里全攒到满分了。卖艺的小伙子会专门停下来,为我们拉一首婚礼进行曲。还有室外酒吧里的老板,提溜瓶香槟当着我们面“嘭”一声就开了,连瓶带杯子就往我们怀里推,说是送我们的结婚礼物。
去到法国卢浮宫附近的广场,导演往双人椅上一坐,拍拍旁边,说,快,梁朝伟就是在这喂鸽子的。在布鲁日的巧克力店里吃到差点儿把我甜到齁死的百年巧克力……拍下来的照片里没有合影,就是你拍我,我拍你,站在同样的风景里,你看到的我,我看到的你。
我边拍边开他玩笑,多方便,等咱们哪天掰了,随手一撕就搞定,都不用伤和气。导演揪着我的背包带,说绝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我始终形容不出这样带着彼此出远门的意义所在,但我常常在那些公路中悬崖边感受到最灿烂的自由。这些松弛的,平和的,暗存生机的自由之心,给了我们最牛的心脏,看到多宽广的世界,就有多宽广的自由之心,在被扩充没有边际的自由之心里,除了兴奋,留下来的都是爱。
最近一次导演的生日,我给导演写过一封小信,信里说,也许爱有千种万种,但我们的爱,一定是彼此陪伴,去看更丰富的风景,去体会更精彩的人生。但无论兜兜转转走过多少地方,旁边的位置上一定有你,多酷,对吧。
我老模模糊糊记得我十几岁遇见导演的时候,觉得这男孩白白净净穿着条纹毛衣暖暖融融的特好看。我问导演还记得刚见到我的样子不,他说,我当然记得啊,你那个时候长头发风吹头发动不戴眼镜,比现在像女孩多了。于是,我们一直陶醉在我俩都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了最好的彼此这个童话故事里。
直到有一次朋友来家里住,闲得没事,翻我的置物篮子,突然拎起一张照片说,妈呀,这是你们什么时候拍的。我一看,正是我们刚认识的那一年。她很认真地说,我能采访一下你们,你们到底是看上对方哪一点吗?这个时候,再去看那张照片。
导演穿着一件大小不合适土得要命的毛衣,牛仔裤皱皱巴巴。我更是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格子大衣配格子裤子还背了个格子包,就像台湾综艺节目里的谐星。什么暖融融笑容大男孩和长发飘飘清纯小妹子,完全是在长九年的YY 里被捏造出来的。
我一直无法直面我和导演的相识,因为这件事本身的狗血肥皂剧一样的情节让我羞于述说。那是在一个我已经记不清楚天气状况的下午。高考前我争取了一次和好朋友去杭州玩的机会,导演同学恰巧在杭州。
朋友在酒店睡觉的早晨,我坐公交出去转悠,在公车上睡着了,然后钱包就被扒走了。不仅钱包被扒了,小偷还无情地扒走了手机。于是,等我醒来下车,走投无路的时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随手就把导演揪住了,“同学,看咱们也差不多大,你能借我一百块钱吗?”
导演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说他心里第一个反应,就是骗子。后来,就还钱,吃饭,做笔友,考大学……于是,在我每回给朋友说是导演先追我的时候,导演就以此力争,说我找他借钱完全是个倒追的阴谋。
我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叫“燕子想要去的地方”,里面有我倾心的各个地方的照片。导演的笔记本电脑里,有另一个文件夹,里面放着我那个的文件夹里的照片的节选,叫,想带燕子去的地方。
我曾经偷偷趁他没注意,把那些他自己删掉的地方补进去,过几天再去看,又被删掉了。我不乐意,就跟他抗议。他一脸认真地说,理想要实际,才有实现的价值。
我常常被他逗乐,也经常被他惹急。他说他也一样,吵架吵不过我,打架也打不过我,装无辜也败给我。只能讲道理,还摊上我是最会讲歪理的处女座,我听了直想乐。
没结婚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我仍然不会不相信爱情。
结婚后,我就想,就算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离婚了,我也不会不相信爱情。最好的爱情,不是紧紧攒在手里的安全感十足的东西,而是让人越身在其中,越坚信其美好和存在的事情。
下辈子我们就做好哥们儿,你去追个大波大眼白嫩妹子,我也换个口味。但这辈子,我们就好好地热情地认真地快乐地在一起。
好吧,末了末了,我想谢谢2005年1月25日在杭州公交车上扒走我钱包的小偷。
你让我遇见他,让我得到一个人,陪着我一起,在跌跌撞撞的人生里,一起抓紧最自由的生命,活得如此鲜活和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