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学妹满是踌躇地来问我的时候,我跟她说,毫无顾忌地去追吧。因为我不想再让她重蹈朋友的覆辙。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不容易,遇见了,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机会呢。
爱一个人从来都不是件丢人的事儿,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以启齿。
之前在一个公司实习,一个部门十来个人,除了领导,只有一个男生。有两个女同事同时都喜欢那个男生,一个女同事很主动,另一个女同事就很怂。主动的那个女同事是新入职的,她一定看出来,另一个女同事也喜欢那个男生,但她丝毫不顾忌。要了男生电话号码,加了QQ,每天聊天,有事没事打电话发信息。
她的举动,特别地明目张胆,要电话号都是当着所有人的面儿。当时,另外那个女同事特别鄙视的说了一句“不要脸”。
喜欢一个人可不就应该追吗?喜欢谁又不是件丢人的事儿,被人知道就被人知道,你怕什么。你又不是小学生,喜欢什么人,还怕被老师发现,告诉家长啊。
后来那位主动的女同事跟男生在一起了,骂人的那个女同事不仅要忍着难过,还要一脸堆笑地祝福他们。据我所知,这个女同事跟男生已经共事几年,喜欢那个男生已经很久很久。由此可见,喜欢不分时间长短,也不分先来后到,你不去争取,暗自喜欢再久都没用。
在这样好的时代里,喜欢一个人,就要去追,难道你想看见他跟别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