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杀生?

生命是最宝贵的。大家都希望自己的生命之花。开得璀璨夺目。过得舒适安乐。如一但生命受到威胁。危害损伤。就会不惜一切代价去保卫他。平时胆小怕事的人。会勇敢的起来搏斗。一贯省吃俭用的人。会倾家荡产与医院医治危及生命的疾病。讲究仪表容貌的人,甚至也会割去身体的一部分。来保全生命。减轻痛苦。人类如此。动物何尝也不是如此?为了不受无故捕杀,深入山林。远避人间。为了延续生命。昼伏夜出。小心谨慎的觅食。一经被捕。又垂死挣扎。尽力反抗。也有宁舌一足而逃命的。凡有灵性有感受的,无论人还是其他动物,都知道贪生怕死,远离痛苦渴求安乐。生命是这样宝贵,所以以救命之恩是大恩。杀生之仇是大仇。

自己要求离苦难。也希望人家得安乐。推己及人之心。是人之常情。有恻隐心的人。看见动物将杀是的恐惧得全身发抖。也会感伤落泪。有同情心的人听到被杀时候的悲惨哀号,而不忍食其肉。有恻隐心和同情心的人。对万物之灵的称号。是当之无愧的。

现在有一些人,一朝得志、有财有势,就穷奢极欲。弱肉强食之野性大发。贪吃之心,使人难以想像。连蚂蚁、蜗牛、蜘蛛……都列入美肴之谱。酒席上的欢笑的代价竟是千万条生命的厄难。且看厨房里,刨腹剜心、斩首刮鳞、油炒刀割、拨皮抽筋、火灸水煮、盐腌酒浸……一幅幅悲惨景象。岂不是人间活地狱,常言道,福兮祸所倚。享受口福的时候,埋藏着多少杀身的灾殃,将来还要你自己承担,去偿还。我们在恣心快意的时候,要冷静观察一下它的后果才好。

什么事都离不开因果法则。种瓜得瓜,种斗得斗。杀人尝命。欠债还钱。谁都不会反对这几句话。所以害人终必害己。常言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抱。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间一到[条件成熟].统统要报。时间是善业恶业的催化剂。有的时间长,要到下世或下下世才成熟。有的时间短,今世或眼前就能看到。

放眼当今的末法时代,愚昧无知、不明因果的世人为了赚钱糊口、口腹之欲每天都在残杀无数无辜的生命,实在令人触目惊心。迷茫的人们只知道自己的生命可贵,孰不知包括蝼蚁在内所有的众生无一不是如此,每一个众生都同样有避苦逐乐、求生怕死的念头,惨无人道地夺去这些可怜生灵的性命无论是从世间法还是佛法的角度来说都是情理难容。在世间上,人们将那些啖食温存的羔羊等其它动物的豺狼等旁生称为凶狠猛兽,将那些泯灭良知、逆行倒施、杀盗淫妄无恶不作之人痛斥为衣冠禽兽;从佛法的角度而言,佛经中已经明确地说过杀生之人将饱尝恶果。

那么反过来我们不难推知,戒杀吃素放生的功德也极为广大,假设有一位已判处死刑的罪犯在刑场上被人救下释放,那么他当时的喜悦心情可想而知。与此相同,当我们将屠刀下待宰的众生解救出来,使它们能重新回归自己的天地,自由自在地生存于世,那对它们来说该是何等的快乐。

在这个世界上,生命是最可贵的。当我们濒临死亡而被人救度,那将比得到全世界的财富还快乐;反之,如果我们被夺去生命,那痛苦比倾家荡产还要大无数倍。我们人类是这样,其他生命,大至狮子老虎,小至昆虫蚂蚁,都一样是贪生怕死。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对痛苦的感觉则和人没有两样。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我们是不是应该将心比心,推己及物,和动物们友好相处,让世界充满和平与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