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转型自我攻击是唯一手段
企业如何从窘境中逃逸出来呢?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打补丁,二是换操作系统。75%的组织转型以失败告终,大公司转型比戒毒还难,自我攻击是大公司保持活力的唯一手段,当要切入一个新的技术和新的市场的时候,要做的最关键的一件事,就是要把自己原来擅长的生意忘掉,甚至干掉。
自我攻击是大公司保持活力的唯一手段
切入新市场和技术时
要把自己擅长的生意忘掉
甚至干掉
打补丁的方法中,难度最大的是自我革命,或叫全面转型。正如傅盛所说“自我攻击是大公司保持活力的重要手段”,我甚至认为应该把“重要”二字变成唯一。
我们先来看凯马特。凯马特是美国国内最大的打折零售商和全球最大的批发商之一,它的创始人克雷斯吉早期在美国做量贩店,并成为该行业的龙头老大。
后来美国的新型业务,如大超市、折扣店逐渐盛行起来。为了更好地发展折扣零售,克雷斯吉决定完全退出量贩店业务。
1959年,公司雇用了一名新CEO,他唯一的使命就是把公司从量贩店转变为折扣零售龙头企业。
为此他建立了一个全新的管理团队,到1961年,从运营副总裁、区域总监到区域业务经理的所有职位都是由新任命的人员来担任。
如果趋势真的已经到了不得不转的时候,这恐怕也是唯一能够活下去的方式。
再来看亚马逊公司是如何进入电子书市场的。亚马逊目前已经成为全球商品品种最多的网上零售商和全球第2大互联网公司。
当苹果推出iPod的时候,亚马逊的创始人杰夫·贝佐斯深感焦虑,因为他认为,苹果既然有能力推出iPod,重塑音乐这个行业,那么就也有能力推出一个类似的产品,来颠覆整个图书业,也就是说帮助我们把整个人类的图书业从纸质媒介推入到电子媒介。
2004年,贝佐斯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将亚马逊从一个纸质媒介巨头向电子媒介巨头推进。
按照《创新者的窘境》书中的观点,当要切入一个新的技术和新的市场的时候,要做的最关键的一件事,就是要把自己原来擅长的生意忘掉,甚至干掉。
于是,他将纸质图书负责人调来做电子阅读器项目的负责人,这在公司内部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因为当时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网上纸质书的销售,而贝佐斯则坚持这个决定。
他对凯撒尔说:“你的任务就是要让所有纸书销售者失业。”
自我革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75%的组织转型以失败告终。”转型成功者寥寥无几,苹果是一个,IBM也算是吧。
大公司转型比戒毒还难
最好的办法是内部拆分
老人走老路,新人走新路
转型太艰难了。为什么?就是我讲的窘境的原因。吴伯凡说:“大公司转型比戒毒还难。”我问为什么。
他说:“因为你在一个组织里工作,你有40%的意识是自动化的,你以为你自己在按照自我意识做事,其实错了,你是按照组织的共同意识在做事,而你却不知道。所以转型的时候别的地方好转,这40%转没转你都不知道。”
转型非常艰难,这就是改革悖论,怎么办?比转型容易点的是成立独立机构。
一个成熟机构总是希望在主流市场保持竞争力的同时,全方位地开发破坏性技术。
但《创新者的窘境》一书给出的答案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基本上是一条死胡同,在其中一个市场上的市场地位将被削弱。”
那么,建议是什么呢?企业成立两个彼此独立的机构(从属于不同的价值网),来吸引不同的目标客户,即老人走老路,新人走新路,而且要设立成本结构和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小型机构,来应对看起来很小的破坏性创新。
因为破坏性创新的市场刚出来的时候是小市场,所以应对这个小市场的必须是小机构。
我们来看IBM的例子。大家知道,IBM在大型机时是王者,小型机时它失败了,但是在PC机时它又杀回来了。为什么IBM在PC机时能杀回来,而别人却做不到?
IBM在远离纽约总部的佛罗里达州成立了一家独立机构来做台式机,而且这个机构有权向任何供应商采购组件,不需要从总部采购,它还可以通过独立的渠道销售产品,并建立了一个新的成本结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部门。结果IBM个人电脑成功了。
为什么说“我们需要一个能为1万美元订单而欢呼雀跃的机构”呢?IBM卖大型机的时候,每一单都上百万美元,如果大型机内部有人卖出了1万美元的小型机,你觉得他会骄傲、高兴吗?
但在独立的新公司,一笔1万美元的订单意义就不同了。
大型机构里的百万美元订单与新机构里的1万美元订单相比,你觉得哪个更容易?
很多创业公司会犯一个错误,爱去大公司里挖职业经理人。这个职业经理人上来就跟你说,“兄弟我管理过100亿美元的生意。”
其实这并不难,那100亿美元是一个成熟的机构,成熟的流程的结果,他只不过是象征性的角色而已。
一个新的机会、新的价值网、新成立的机构完全不一样,管理一个新的业务线要比管理一个已经有20年历史的老业务线困难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