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道关:成员的责与权
有足够胸怀、视野和安全感的老板才会授权于人。麦克斯韦尔认为:老板不去发掘、培养人才,给予其资源、权力及责任,更不肯放手让他们去发挥自己的能力。是因为他们自身缺乏安全感(作者认为:这种不安全感可能来自于老板的痛苦经历,也可能是受老板自身能力的影响),于是对手下那些优秀的人才时而鼓励,时而扯后腿。这最终不仅削弱了他们自己的领导,在周围人中造成混乱,而且还破坏了公司的运转。
如果你想成为一位成功的领导者,就必须懂得授权。一个“知”境比较高的老板不是关乎充实自己,而是关乎授权给他人。人才能否发挥潜能,决定于领导者的授权能力。如果一个领导者不能或者不愿意授权给他人,就等于是在整个机构内制造了许多障碍,让能力出众的人无法跨越。障碍持续太久,就会使人们放弃努力,或转而投向另一个允许他们成长成才的地方。
《橙色革命》的作者艾德里安·高斯蒂克和切斯特·埃尔顿通过调研证明:管理者越是将自己手中的权力下放,就越会得到下属的尊重和爱戴。必须要说明的是:我们不是在提倡胡乱授权,那样只会损害公司的和顾客的利益,最终破坏你想要追求的企业文化。
关于授权的方法,韩非子认为,国君应熟练掌握御人之术:“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韩非子·定法》)。即根据个人的能力授予适当的职位,依照下属的言论及职位要求他们做出相应的业绩,并掌握下属的生杀大权。韩非子的这句话不仅道出了授权的方法,还提出了绩效管理及让不合适的人下车的思想。另外,日本学者大前研一认为:授权者应在认清下属的能力和技能并考虑到此人今后发展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权限范围;把握下属现有的能力水平与权限所要求的能力水平之间的差距,做好亲自缩短这种差距的思想准备,然后再把权力交给下属。当然,切记不要连累顾客。
对于班子成员的具体权责和行为原则,管理大师德鲁克也提出了他的要求:一个高层管理团队要有效地进行工作,就必须满足一些严格的条件。
其一是:谁在某一领域中承担主要责任,就应该拥有实际上的最终决策权。
其二是:任何成员都不应该对不是自己主要负责的事物做出决策。
其三是:高层管理团队的成员不一定要相互喜欢,甚至不一定要相互尊重,但他们绝不应该相互干扰。作为高层管理的一员,决不允许在公众场合对其他任何一个成员提出批评、表示不喜欢或看不起他。
其四是:高层管理团队不是一个委员会,而是一个团队。一个团队需要一个首领,即领导者,在关键时候接管整个事物,进行统一指挥。
其五是:在自己负责的领域中,每一个高层管理团队成员都应该做出决定,但某些决策应该“保留”给团队来做出。至少在做出决策之前,需要同团队成员进行讨论。
其六是:高层管理任务要求在团队的各个成员之间进行系统而密切的沟通。
也就是说,明确了解工作任务是什么和应该由谁负责并尊重彼此的工作任务,是班子全体成员进行有效的高层管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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